首页 > 公告
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 2011-11-28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龙世斌、郭光秀(原住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1组):
  本院受理原告余照东诉你们夫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民生码上见
    民生码上见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