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县消费者委员会
关于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县工商局、县消委会决定在“3.15”活动期间,以宣传“消费与安全”为主题,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赛时间:2012年3月15日上午。
二、参赛地点:3.15活动现场。
三、参赛人员:全县消费者(工商、消委系统干部除外)均可参加本次竞赛。
四、竞赛方式:消费者直接到消委各分会领取竞赛答题卡。
五、竞赛规则:
1.答题者用钢笔或圆珠笔将正确答案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后,直接把答题卡交至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阅卷(复印件无效)。
2.答题得满分的消费者可参与抽奖,参赛者务必将个人资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否则不能参加抽奖。
3.参与知识竞赛的获奖者名单将在今日竹山报、网上刊登,获奖者凭有效身份证领奖。
六、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现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现金500元;三等奖5名,奖现金200元;纪念奖20名,奖现金100元。
特此公告。
竹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竹山县消费者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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