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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8则
发布时间: 2012-03-20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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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李兴菊(住竹山县潘口河村5组):
  本院已受理原告孙强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直接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三日上午8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善贵(竹山县上庸镇人,现住竹山县城关镇明清村):
罗厚林(竹山县潘口乡人,现住竹山县城关镇城西公寓):
  本院受理刘兴兵诉你们健康权纠纷、追偿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三案,因你们外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田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朱本菊(住竹山县文峰乡太河村):
  本院受理原告杜均诉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直接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在本院城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陈非(住竹山县深河乡青龙村4组):
  本院受理梁荣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田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任世敏(住湖北省竹山县双台乡南口村,娘家住址:贵州省绥阳县黄杨镇坡上村):
  本院受理原告范恒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贾艳(住竹山县双台乡罗家村2组):
  本院受理原告李先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台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刘洪平(住竹山县深河乡两道村1组):
  本院受理程祖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田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洪(住竹山县上庸镇湖滨路15号):
  本院受理肖之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田家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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