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5月20日起,凡是被列入《竹山县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竹政发<2010>16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事项(共26项),全部由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受理和办理,由我局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根据授权委托进行审批,本单位其他人员、机关股室和经办机构一概不再受理任何行政审批业务。请所有需要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及个人,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咨询、办理。我局郑重承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将严格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竭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告。
附: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26项)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26项)
1、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2、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审批
3、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
4、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方案审批
5、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设立审批
6、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7、社保补贴审批
8、劳动就业事务代理服务
9、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
10、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
11、企业职工退休审批
12、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
13、企业职工调配审批
14、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15、职工医疗保险卡办理
16、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17、工伤保险待遇核销
18、生育保险待遇核定
19、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与年审
20、企业工资总额审批
21、集体合同审查登记
22、职工养老保险视作连续缴费年限及连续工龄认定
23、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核
24、工伤认定
25、职业资格证书核准
26、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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