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从县农机局获悉,2009年县农机局积极争取,我县喜获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311万元(比2008年增加补贴169万元),重点补贴水稻收割机、机动插秧机、中小型拖拉机、机动喷雾器、饲料作物收获机械等12类38个小类的农机具。补贴对象是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条件的农牧渔民和地方农场职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专业合作组织。根据补贴规定,使用中央补贴资金的补贴率不超过农机具的30%,且单机具购置补贴不超过5万元,11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高效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限额可以提高到12万元。另外,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十分简单明了,在实施区内的农民购买补贴农机具时,必须通过乡镇有关部门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确定购机人员名单和农机具数量,购机人员名单在乡镇村张榜上墙公示后,与购机者签订农机具购买补贴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并实行“差价购买农机具,直接补贴”,切实保证农民受益,确保购置政策真正惠及于民。(苗东升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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