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的通告
2013年中高考已经开始,为了确保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适宜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或减少噪声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6月1日—8日高考期间;6月14日—22日中考期间禁止和限制以下活动:
1、禁止在产生噪声的建筑物、构筑物、五金器具施工作业和建筑工程的内装修作业。限制时间为:晚上21时至次日7时。
2、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3、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在考务区内特别是在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禁止鸣笛或鸣响警报。
4、考场周边的开业庆典禁止敲锣打鼓、鸣放鞭炮。
二、在考试期间,考点周围500米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五金器具加工;文化娱乐场所不得产生噪声扰民。
三、望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此期间县环保局将组织专项行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请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4228369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