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十堰市竹山县郧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08>61号)、《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鄂金办发<2009>18号)和《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引》(鄂小贷联办发〔2012〕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同意由湖北浩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和王国华、李俊山、赵伟、张才清、兰瑞祥、陈瑞姣、费君卫等自然人为股东,注册资金贰亿元,设立十堰市竹山县郧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情况是:湖北浩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出资额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20%;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王国华,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李俊山,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赵伟,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张才清,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兰瑞祥,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陈瑞姣,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费君卫,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公司地址:十堰市竹山县。以上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法人和自然人资金来源情况、集资情况、借贷情况、信用情况、犯罪情况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明。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9月1日
联系单位:竹山县政府金融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4225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