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个人所得税从9月份开始按3500元起征
今日竹山网消息 “从今年9月起,单位为干部职工发放的工资,在扣除税法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等后,余额按照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新的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9月初记者从县地税局获得消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9月1日起全面实施, 新个税计算方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将不再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即使纳税人9月领取的7月、8月的薪金,个税起征点也调整为3500元。
同时,个税调整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此前,我省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一般采取定期定额的方式征收,由于新税法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有所调整,未来我省各地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定税税率是否会随之降低值得期待。
为确保新个人所得税法在9月1日顺利实施,县地税局针对政策调整时间紧、工作量大的县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学习培训、政策宣传、纳税减负等工作,全面落实个税新政策。在8月31日开展了一天的“新个税”专题培训,培训会上,税费服务科工作人员利用精心制作的幻灯片,向全局工作人员重点阐述个人所得税的修订背景、精神实质和修订原则,对税法修改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费用扣除标准的变化、执行口径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和举例说明,对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深层次交流,确保熟练掌握计算方法和纳税申报等知识,提升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在网站上刊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及解读稿,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粘贴有关个税调整的公告,为前来办税的纳税人详细介绍新政策起征点及税率变化和纳税期限的变动等内容,通过宣传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
该局还组织人员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纳税人实际税负情况,及时调整了纳税人原核定税额,使每一位纳税人都能充分感受到个税修订带来的实惠。
目前,我我县地税系统的自行申报程序已基本完成升级,并逐步替换成新版本。应用新程序,只要输入工资额,系统便会依据新个税法,自动计算需要缴纳的税金。
(苗东升 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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