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1日,笔者在县财政局了解到,元至三月,全县共完成财政总收入9850.0万元,占任务40600万元的24.3%,同比增长24.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140.2万元,占年初任务29660万元的24.1%,同比增长34.0%;国税完成2822.4万元,占年初任务13000万元的21.7%,同比增长11.8%,增收298.7万元;地税完成4386.7万元,占年初任务21200万元的20.7%,同比增长0.%,增收6万元;财政完成2640.9万元,占年初任务6400万元的41.3%,同比增长160%,增收1625万元。
分析一季度财税收入状况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得利于规范执行税收政策。相应部门加大了协税护税力度,全面落实《车船税法》,全面落实新《资源税条例》,对我县的铁矿山的适用税率进行了规范,有效规范了矿山企业税收秩序。二是电力等行业税收平稳增长。一季度电力行业共入库税款598万元,同比增长33%,增收149万元。三是税收征管因素。科学分配收入计划。开展了税源调查活动,在充分掌握全县税源状况的基础上,将市分任务和县分任务,实事求是地分配到各征收单位。同时根据实际,实行收入动态管理,推行了指导性任务和征管质量双向考核,确保了应收尽收。(周凤兰 梁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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