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因为兄长要带走为公公办丧事剩下的物品,一怒之下就挥棒砸坏其红旗轿车的郑某(女),被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1月,家住外地的王某得知父亲逝世的消息后,购买了部分办丧失所需的物品并驾驶红旗轿车回到竹山老家奔丧。1月7日,办完丧事的王某准备将办丧事剩下的物品带回家,不料此举使其弟媳郑某十分恼火。为泄私愤,遂手持木棒将王某停放在自家门口的红旗轿车砸坏,后经价格中心鉴定,车损8760元。3月11日,县检察院以郑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李红 许习奎 董可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