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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医院执行新医价半遮半掩
发布时间: 2006-04-09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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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我市在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院开始实施《规范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意见》,全面执行新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新医价)。一个多月来,我县执行情况如何?记者暗访发现,个别医院是半遮半掩——合意的早已执行,不合意的尚不见行动。

该涨的涨了,该降的没降

  据了解,此次规范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涉及原有的一般医疗检查治疗服务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共6777项,经合并、取消减少到396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后,医务技术性服务价格有所提高,如诊查费、护理费等;一部分普通诊疗设备的检查治疗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收费大幅降低,如B超常规检查、上环、常规体检、CT检查等,收费结构更趋于合理。尤其是关系到众多普通患者的注射、拍片、检验、部分手术等237项常见收费项目,有119项下降、33项上涨、13项持平,平均降幅8.26%。
  记者暗访时了解到,县内个别二级医院3月初就已开始执行上涨的收费项目,而下降的收费项目要么尚待“闺中”,要么没执行到位。如,注射费由以前的5元涨至8元,门诊诊查费增为2元;B超常规检查,新医价标明的是28元,收取的仍是30元;上环费新标准为10元,还有的收取15元,甚至更高。

“清单”未按规范签字

  在县某医院病房,记者询问某患者交费情况时发现,院方虽为其开出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但没有按规定让患者或家属签字。记者询问,“清单”上怎么没见你或者家属签字?他解释道,费用情况他们(医生或护理人员)给我说过,单子也给我看过,并没说一定要签字。
  而《医价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即每日向住院病人免费提供包含使用药品及收费金额等内容的清单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对未经患者或家属签字以及与清单不符的费用,患者有权拒付,并可向价格监督检查等部门投诉。

看病需“多个心眼”

  执行新医价后,医院收费进一步规范,群众就医环境会有改善。可是,由于个别医院执行新医价不够到位,因而旨在通过降价给群众就医带来的实惠也成了“泡影”。对此,记者采访了县物价部门有关人员。他们说,医疗单位执行新医价不能打丝毫折扣,该降的要坚决降下来,该涨的可逐步到位,并且要在医院醒目的地方公示,便于群众监督;另一方面,患者看病时要“多个心眼”,掌握并利用新规定维护自身权益。比如,注意查询新医价(察看医院价格公示或竹山物价网页),看医院收费项目是否与新医价一致;住院时索要一日清单,着重看医院收费编码、数量单价等与实际使用量一致与否等。同时,群众如发现医院有违规行为,可拔打县物价部门“12358”举报电话,以及时调查处理。  (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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