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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扁担送兄命领刑12年
发布时间: 2005-11-14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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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传洪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李传洪悔恨不已。
  现年43岁的李传洪系秦古镇人。今年9月10日16时许,其三嫂张某用人力车到他家拉酒渣,从其大哥李有福(受害人)道场经过时,车轮压到了李有福晒在道场的稻谷。李有福便开始骂人,李传洪听到后即与李有福发生争执并撕打,在撕打过程中,李传洪持扁担将李有福头部打伤,导致李有福于9月22日凌晨经医治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李有福系颅脑损伤致颅内出血脑机能障碍死亡。(章胜荣 刘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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