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制在线
一块石头引发打斗
发布时间: 2006-03-13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伤人老翁领刑三年日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由县法院对原审被告人熊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刑处决定,但鉴于其一审宣判后能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各种损失,故二审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的同时,宣告缓刑。
  熊某与被害人胡某都是宝丰镇宝丰街年愈古稀的老人,且是一起居住多年的街坊邻居。2005年6月15日上午,熊与胡到各自的菜地浇水,熊见自家菜地里有一块不知谁扔的小石头,怀疑为相邻的胡所扔,二人为此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撕打。揪斗中,熊从身后将胡扳倒在地,并用双膝跪在胡的腹部,被人拉开后,胡腹痛不止。送往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为外伤性肠穿孔并弥漫性腹膜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熊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提起公诉。(饶正勇 陶冶)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