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妇起诉丈夫增加扶养费胜诉
物价上涨了,扶养费也得相应增加。近日,田家法庭审理了一起夫妻扶养纠纷案,依法判令丈夫雷某给付妻子吴某的扶养费从原来的每月100元增加至每月300元。
雷某和吴某系夫妻,二人是深河乡两道村人,雷某是深河乡政府退休干部,早年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多年。1998年吴某就因扶养费纠纷起诉到法院,后由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决,由丈夫雷某每月给付妻子吴某扶养费100元,吴某也离家租住他处。但随着近年的物价上涨,吴某认为原来雷某所给的扶养费已不能维持其生活需要,且雷某的退休费也有所增加,故再次起诉要求雷某每月给付扶养费480元。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另一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吴某虽已就扶养费的问题向法院起诉过一次,但随着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雷某的退休费也在逐年上调,因此,对吴某要求变更扶养费数额的请求可酌情予以增加。(王斌 邵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