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制在线
“一女二嫁”违约  返还财产担息
发布时间: 2007-06-24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字体大小:
打印
返回


  6月20日,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返还原告喻某租房押金20000元,并承担自2006年1月22日至清偿之日止每月0.08%的利息。
  2006年1月21日,喻某想押租城关镇城西村黄某一处住房,双方在住房押金协议中约定:喻某向黄某提供3.5万元作为押租金,利息抵付房租金,押租金自交付之日起按月息0.08%计算利息。协议签订当日,喻某向黄某交付押金2万元,黄某出具收条一份。但当喻某5月20日去查看房屋时,发现黄某已将房屋租给了他人。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住房,并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行为构成违约,应当返还原告租房押金,并承担约定利息。(龚  慧 杨  森)

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便民服务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热门
媒体矩阵
  •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竹山人大网手机版
  • 竹山便民服务
    竹山便民服务
  • 竹山特产云超市
    竹山特产云超市
  • 今日竹山报
    今日竹山报
  •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今日竹山网站手机版
  • 云上竹山客户端
    云上竹山客户端
  •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竹山新闻微信公众号
  •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竹山融媒+微信公众号
  •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
    今日竹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