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我县一彩民四个月内购买彩票狂赊5万余元,而后一直拖欠不还。近日,县人民法院对我县首例赊欠彩票案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黄某彩票款51262元。
原告黄某是一中国福利彩票站业主,因被告刘某长期在其彩票站购买彩票而与被告熟识。自2009年4月起至2009年7月,被告刘某通过发短信等形式在原告处赊购彩票,累计拖欠原告彩票款51262元,经原告多次索要,刘某均推脱不付,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在原告黄某处购买彩票,双方形成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刘某应履行支付赊欠彩票价款的义务,其拒不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程俊淇)
原告黄某是一中国福利彩票站业主,因被告刘某长期在其彩票站购买彩票而与被告熟识。自2009年4月起至2009年7月,被告刘某通过发短信等形式在原告处赊购彩票,累计拖欠原告彩票款51262元,经原告多次索要,刘某均推脱不付,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某在原告黄某处购买彩票,双方形成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刘某应履行支付赊欠彩票价款的义务,其拒不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程俊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