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5月9日,在双台乡南口村村民黄龙春家中发现一本发黄的中苏友好协会会员证。据会员证显示发证日期为1953年4月,并有缴费“1000元”的记录。
此会员证为三折页六面,印刷字体为蓝颜色,约18厘米长,宽约9厘米,颜色已发黄。首页写着“中苏友好协会(湖北省)会员证”,中间的红旗上有毛泽东主席和斯大林画像。封面的中间一页是“本会宗旨”及“会员权利与义务”,其中有少部分字是繁体字。“本会宗旨”写到,本会为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的友好关系,增进中苏两国文化、经济及各方面的联系和合作,介绍苏联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经验和科学成就,加强中苏两国在争取世界持久和平的共同斗争中的紧密团结。封面的第三页是“会员证使用规则”,上面盖有“湖北省中苏友好协会”的红色印章。印章上有还有俄文。
证件内页的第一页手写有证件所有人的姓名、年龄、籍贯、性别、职业和会员证号码及发证日期。职业一栏填写的是“农”,编号为042,下边是“会员入会志愿书”和贴照片的地方。内页的第二页为会员转移登记,第三页为缴纳会费的记录,在缴费数目一栏有手写的“1000元”字样。
链接:中苏友好协会于1949年10月5日在北京成立。会议选举刘少奇为会长,宋庆龄、吴玉章、沈钧儒、李济深、郭沫若、张澜、黄炎培七人被推举为副会长。同时选出理事197人,其中既有中国共产党的高级干部,也吸纳了民主党派的领袖与骨干。根据大会通过的《中苏友好协会章程》,中苏友好协会的宗旨是:“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的友好关系,增进中苏两国文化、经济及各方面的联系和合作,介绍苏联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经验和科学成就,加强中苏两国在争取世界持久和平的共同斗争中的紧密团结。”
中苏友好协会共分五级:全国设总会,会址在北京,负责领导全国会务;总分会,设在包括几个省市的大地区(如东北、华北、中南);分会,设在省和直属市;支会,设在县、市及直属市所属的企业、工厂、机关和学校;支分会,设在村庄及县市所属的企业、工厂、机关和学校。按照章程规定,总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军队及各地分会推选。(康宗华)
中苏友好会员证
缴纳会费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