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5月18日,县检察院批捕一起因枪支意外走火,误将他人打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蒋某被该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蒋某,今年40岁,湖北竹山人,现住竹山县某乡镇。上世纪九十年代,蒋某从派出所领回了一支火药枪,并办理了持枪证。后来国家收缴枪支时,蒋某并没有及时将火药枪上交,而是将火药枪藏匿起来。
今年4月5日下午,蒋某突然想打猎,就把私藏很久的火药枪拿出来,装好火药和铁籽后,背上火药枪上山放羊。在山上蒋某突然发现自家林地的树被别人砍了不少,就想电话问一下,没想到打电话时不小心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并意外触动了夹在腋下的火药枪枪栓,将离他50米外的彭某打伤。蒋某连忙将彭某救起,发现彭某伤的并不是很重。将彭某送回家里后,蒋某又请来村医为彭某治伤。
打猎不成反将别人误伤,让蒋某很是后悔,出事后蒋某将剩下的火药和铁籽扔进了水沟,并把枪扔到了山上。但蒋某的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私藏枪支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5月8日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将蒋某刑事拘留。 (贺显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