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林业局传来喜讯,我县被省林业局列为全省首批11个县(市)商品林采伐试点县之一,采伐蓄积量为10000立方米。据悉,十堰市仅我县一家被列入。
我县自2000年被列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县以来,森林覆盖率达到37.1%,林区活立木蓄积达到424万立方米,野生动植物得到了合理保护,多次受到国家及省、市好评。
此次采伐试点工作本着生态优先、计划采伐、重点布局、采伐到点、责任到人的原则,严禁超计划超范围采伐。严格按照采伐试点方案办事,做到采伐前15天公示,伐后验收,凡一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按乱伐林木处理。(操春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