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让革命有功之臣生活无忧、安度晚年,我省决定今年再次提高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标准。
今年5月,我省把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提高到120元。这次再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65元,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5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级负担,定补时间从2005年1月1日算起。
目前,我县正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调查摸底、登记、申报工作。(苗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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