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在全县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题会上,副县长丁亚琳代表县政府与防艾委各成员单位及志愿参与单位签订了《艾滋病家庭关爱救助包保责任书》。
为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庭的各项关怀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我县政府决定对全县所有愿意接受帮扶的贫困艾滋病感染者家庭实行包保责任制。对每一个贫困艾滋病感染者家庭,确定一个县直单位作为包保责任制单位,包户到人,协调相关部门将“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到帮扶对象家中,并支持其开展生产自救,发展特色经济,改善居住和饮水、环境卫生条件。 包保责任单位应遵循自愿、保密、尊重、不评判原则,不泄露艾滋病感染者的家庭地址、姓名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避免产生社会歧视和导致恐慌。 (陈兴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