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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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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城区市场经营秩序倡议书

广大市民:

你们好!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面营造“热爱竹山 人人都是竹山形象”良好社会氛围,按照“规定区域、规范管理”要求,本着便民为民、方便生活的原则,县政府在城区设立了3处农贸市场,最大限度地满足各市场经营者需求。请城区内蔬菜瓜果商户、流动摊点经营者能够积极主动入市经营,现提出如下倡议:

1、城区蔬菜瓜果商户、流动摊点经营者严禁在城区超市、医院、学校、小区门口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占道经营,不得在上下班、上学放学车流、人流高峰期摆摊占道,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规范日常经营秩序。

2、城区蔬菜瓜果商户、流动摊点经营者要积极主动有序进入城区东门、大街、西关等农贸市场规范经营,经巡查发现长时间未进入市场且出店、占道或搭棚(遮阳伞、雨棚等)经营的商户以及流动摊贩,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有序引导商户进入市场。

3、进入市场的商户和流动摊点经营者要自觉遵守市场经营秩序,杜绝越线出摊、随意摆摊,不得使用喇叭招商;要自觉维护摊前秩序卫生,自觉收集清理经营期间产生的垃圾,每日摊收地净,保持卫生干净、有序经营。

4、号召广大市民主动进入城区东门、大街、西关等农贸市场有序采买,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带头,教育身边亲朋好友主动抵制路边买菜等不文明行为,自觉进入市场文明采买。

5、城区农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期间,县融媒体将持续加大城区不文明经营曝光力度,对沿街叫卖、占道经营等路边买卖行为持续曝光,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文明有序进入市场买卖。

竹山县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