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料热线:0719-4225441
Email:80985325@qq.com
发刊日期:2024-05-29
返回
竹山法院依法拘传16人
执行到位案款35.6万元

  本报讯 近日,竹山法院出动26名执行干警,兵分四路,分组奔赴执行现场。

  费某和喻某系同村村民,两家既是亲戚又是邻居。2023年5月,费某在门前场地自建车库,在施工过程中,因喻某阻止,双方发生口角,喻某将费某堆放在门前场地的红砖朝下推时,不慎砸伤正蹲在地上施工的费某。2023年9月,费某以喻某侵害其健康权为由诉至法院,判决喻某赔偿费某各项损失1万余元。11月,喻某以排除妨害为由起诉费某,提出由费某清除杂物并恢复原状等诉请,该案经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费某按照调解协议清除物品。然而双方均不主动履行,并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考虑到当事人的亲戚关系,执行法官决定两案合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喻某当即凑齐一万余元,而费某也承诺会尽快清除物品。

  张某与明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张某因经营绿松石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明某借款30000元。此后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借款,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明某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张某在法庭上承诺于2024年3月9日前偿还借款。但张某始终未偿还分毫,甚至将明某电话拉黑,明某无奈之下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对其在银行的30000元存款予以冻结,可就在银行反馈冻结信息期间,张某将该笔存款取走。后经多次走访调查,并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最终在一家酒店中找到张某。执行干警依法将张某拘传至法院,并扣押其停放在酒店门口的一辆宝马车,告知其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张某终于有所忌惮,当场筹齐30000元交付至申请人手中。

  魏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曾某借款20000元,因魏某未及时还款,曾某将其诉至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魏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魏某,但其态度恶劣并对欠款事实百般辩解。5月21日,执行干警来到魏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不断对其做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魏某仍不为所动,眼见魏某毫无履行意愿,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本次行动拘传16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案款35.6万元,执行完毕8案,执行和解11件。

            (施程程 龚  伟 金  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