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4日上午9时许,城关镇霍河口村一位热心群众向林业部门反映,霍河口大桥下有一只大鸟飞不起来,需要救助。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将鸟带回救助。
经野保站工作人员确认,此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体长约30厘米,背黑腹白,嘴弯爪利,身上未见明显外伤。当天下午工作人员将这只游隼送到霍河口救助点附近的丛林放归大自然。 (程 平 袁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