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好政策!请给我开个公积金账户,我马上把钱存进去,申请办理贷款的时候再来咨询你们。”近日,从事个体经营的李先生来到公积金办事窗口询问贷款买房事宜。通过工作人员的细心讲解,他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存达到月缴存额的6倍,在符合贷款政策的条件下,可在十堰辖区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据了解,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自2024年5月18日起,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竹山办事处正式执行相关新政。灵活就业人员在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缴存协议,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后,即可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权利,个人住房公积金可抵扣个税、享受公积金存款利率。
(张安新 吴怀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