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县社保局发布提醒,为确保养老金待遇按时发放,(离)退休及遗属人员需尽快完成相关资格认证。
据了解,在规定期限内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文件规定,予以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资格认证后,该局将及时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同时,县社保局将对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进行稽核,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咨询电话:0719-423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