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0日,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第二批“十堰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我县22个村榜上有名。
今年7月,申报工作启动,通过层层推荐、审核申报、实地考核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十堰市委对我县申报的22个第二批“十堰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部通过命名表彰。
22个村(社区)分别是城关镇西关社区、刘家山村;潘口乡鱼岭村;溢水镇何家湾村、庙梁村;麻家渡镇黑虎村、牌楼村;宝丰镇龙井村;擂鼓镇烟墩梓村、西河村、新堰村;秦古镇张家沟村;竹坪乡沈家营村、解家沟村;得胜镇圣水村;大庙乡全胜村;双台乡渔塘村;楼台乡兴旺村;文峰乡太河村;上庸镇北坝街村;官渡镇官渡街居委会;柳林乡公祖村。
(张志晨 郑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