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日,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经报县政府批准,自12月10日起,县公安局将对城关镇“和谐巷”全段(“大润发”超市东侧入口至“四季花城”西侧出口)实施禁停管理,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盲道、机动车道停放。违者,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对妨碍道路通行的车辆依法予以拖移。 (张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