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报装接电服务指南出台,国网竹山县供电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充电设施的前期勘查、接电服务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保障居民充电安全。
根据新规,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必须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统一申请报装,供电公司不受理居民个人报装。同时对于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民用建筑架空层,一律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场所。
目前,我县城区已有45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在册,提供了460个充电接口,实现了城区社区充电桩的全覆盖。 (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