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竹山县以优异成绩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当天,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中国文明网发布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竹山县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竹山县城关镇刘家山村、张振武小学分别获评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校园。继我县创成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县检察院创成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刘学举获评十堰市首个全国道德模范,王鑫涛获评全国新时代好少年,王义富获评全国最美志愿者、中国好人,我县成为全省唯一实现中宣部国字号荣誉的大满贯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