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第21号令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延长春节假期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粮油、果蔬、药品等生活急需物品交易事项通告如下:
1.指定供应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指定寿康永乐等45家商超和国人等37家药店准许开展物品供应(名单附后)。除此之外的所有商户一律休市歇业,从2020年2月4日中午12:00开始执行,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严禁私自开业、沿街为市、流动交易。
2.实施分类配送。全县有疫情的院落、小区,一律采取网购和政府专班、包联单位代购送货,其他小区也要按此执行。各乡镇成立物品供应工作专班,明确一名责任领导,指定专车送货,需求信息由辖区各村收集上报,乡镇政府工作专班按单采购配送。
3.强化保障责任。各指定单位要积极拓展粮油、果蔬、药品采购渠道,保障市场供给,保持价格平稳和食品安全,做到不关门、不断货、不涨价。
4.严格行业监管。疫情防控期间,凡违令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一律暂扣营业执照,视情依法予以处罚。县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综合执法、科技和经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强化监管,督办落实。
附件:定点超市、药店名单
竹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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