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最需救助的受灾对象,我县从四个方面强化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管理。
一是严格发放对象。救灾救济资金只能用于因遭受自然灾害缺粮缺钱且无力自救的贫困户、遭受自然灾害的五保户和重点户;定向捐赠的款物必须按捐赠者的意愿使用。二是严格发放程序。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程序是:个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直接发放到户—张榜公布。三是严格帐目管理。各地接收救灾捐赠必须做到专帐管理、专人负责、手续完备、帐款相符、帐目清楚。四是严格审计监督。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进行同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将及时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陶 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