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16日,在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我县物价局被授予2009年度全市物价系统“先进单位”。
2009年,县物价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工作目标,履行价格职能,强化价费监管,破解监管难题,规范价费行为,实施“亮点工程”。
一是运用价格杠杆,加强价格调控。严格价格审批范围、审批程序和定价原则,合理把握价格调整时机。取消7个部门的收费项目13个,注销2个系统《收费许可证》20个、收费项目3 个,年减轻消费者负担130余万元。二是服务水电产业成效显著。竹山县深河水电站上网电价获省物价局批复0.36元/千瓦时,年可增加销售收入80万元以上,为水电企业发挥更好效益提供了保证。三是价格服务网络初步形成。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宣传了价格政策,调解了价格矛盾,被省物价局授予“价格服务进企业”先进单位。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利益。全年累计检查收费单位、个体经营者64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件,纠正个体经营者违规行为26起,实行经济制裁6.42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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