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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警大队被授予全县公安系统“红旗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 2010-03-21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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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17日,从公安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授予全县公安系统2009年度“红旗单位”称号,同时获得“执法质量一等奖”,这是该大队继获得“全市优秀科所队”称号之后获得的又两个殊荣。此外,该大队民警李明还荣获“十大标兵”(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徐家定等5名民警被评为“县局先进个人”,民警罗军被评为全县“优秀法制员”。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度,该大队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为着力点,全力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顺利实现了“无严重交通堵塞、无车匪路霸案件、无公路‘三乱’、无民警违法违纪”的奋斗目标。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位居全市交警系统、全县公安系统第一名。(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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