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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服务潘口水电站移民搬迁和工程建设纪略
发布时间: 2010-05-18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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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县法院在上庸镇举行移民案件执行款兑现会,开始陆续向移民建房合同纠纷、财产权属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兑付30多万元执行款。至此,备受全社会关注的几批涉及移民群众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日前,笔者对这批涉及众多移民的案件进行了深入采访,从卷宗的字里行间和承办法官的朴实讲述中,跃动出案件的曲折与波澜、矛盾的冲突与激荡、法官的智慧与坚韧,折射出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记录了该院为移民搬迁和电站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生动实践……

    上篇:8.7万元执行款的背后
    A.一个临危接手的滚烫山芋
    2007年10月,潘口水电站开工兴建以来,随着移民搬迁的深入开展,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矛盾纠纷层出不穷。2008年7月,上庸镇(原田家坝镇)进新集镇建房安置的宋定成、任正梅等12户移民户先后以包工包料方式与无建筑资质、无施工技术、无流动资金的“三无人员”华某、邵某签订了建房合同,预付了部分工程款。2008年底,华某、邵某因种种原因停止施工,将“半拉子”工程弃之不管,并卷走多收的工程款,致使12户移民多次到镇政府、县政府和县移民指挥部上访,引起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学强亲自过问并作出批示。经过多次疏导,12户移民决定依法维权,于2009年7月14日将华某、邵某诉至县法院田家人民法庭。
    B.一份令人信服的判决
    2009年8月25日,田家法庭如期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就建房合同效力争执不下。按照法律规定,因二被告没有建房资质,双方签订的建房合同依法应属无效合同,原告以合同有效提出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支持,只能承担败诉的后果,另行以合同无效提起诉讼。如果这样,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还会激化矛盾,影响移民建房搬迁进度。合议庭当即休庭评议后,将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审判后果对12位原告进行释明,并建议他们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原告们经过商议和权衡后,接受了合议庭的建议。合议庭依照法律程序将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通知被告方,并确定9月1日开庭。9月1日凌晨5点,田家法庭庭长袁智禄在官渡镇某工地找到华某将其带至法庭,原告和参加旁听的移民群众见到华某后群情激奋,一拥而上欲对华某拳脚相加。为保证华某的人身安全和庭审正常进行,袁智禄立即请示院领导同意将庭审地点临时转到县法院。县法院院长吴英忠、分管副院长王申宏亲自劝导激愤的移民群众,并对庭审作了周密安排,成功控制了事态。这批案件经过近三天的紧张审理,法庭以最快的时间作出了由二被告返还原告工程款和赔偿损失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
    C.一场艰难的执行战役
    被告华某和邵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义务,原告于2009年11月依法提出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法庭查实被执行人邵某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和收入来源,且长期酗酒形成酒癖,在多次执行无果后,依法对其予以司法拘留。邵某在拘留期间因缺酒,出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人事不知等症状,法庭不得不根据看守所建议对其提前解除拘留。在这种情况下,想从邵某处执行希望已非常渺茫。在此期间,法庭同时还对另一被执行人华某已取得部分产权的住房采取了查封、评估、拍卖措施,因该房无产权证导致无人应价而流拍。加之,华某在2009年11月开铲车时发生翻车事故,全身多处骨折,住院两个多月,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一时间,执行工作陷入山穷水尽之地。
    田家法庭没有丝毫懈怠,法官们一方面深入细致地做好移民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稳控矛盾,另一方面调整执行思路,深挖执行线索。经过调查得知,华某兄弟姊妹多,且均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法官们便多次找华某兄弟姊妹做工作,让他们帮其履行判决义务,但收效甚微。2010年2月,华某身体已基本康复。法庭在多次找其执行无果后,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华某在法律的威慑下态度终于发生转变,要求法庭给其一定的时间筹款,并请人进行担保。法庭经过认真审查,决定给其一个月的履行时间,逾期由担保人承担责任,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向申请人通报,得到申请人的理解。可一个月后,华某仍未能全部履行,后又经法院领导和办案法官多次向华某及其担保人进行法律释明和思想教育,华某的两个担保人终于在4月底为华伟垫付了执行款,案件执行工作柳暗花明,这批老大难的移民建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下篇:“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
    A.超前谋划织就“防火墙”
    潘口水电站是我省在建的最大水电工程,县内移民2万多人。为切实做好服务大型电站建设和移民搬迁这篇“新文章”,2008年年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英忠在法院年度工作会议上提出:把发挥职能服务潘口电站建设和大移民工作作为全院的工作中心,举全院之力为电站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在这一工作主线的指引下,全院上下开始谋划破解服务水电建设和水库移民这一全新课题。当年2月,报经县委同意后,该院组成10人考察小组历时一周,行程2000多公里赴三峡、清江库区多家基层法院“取经”。为进一步掌握潘口电站建设在移民搬迁、业主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考察组在回来的第二天又深入首期移民重地上庸镇,向乡镇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队、移民主管部门详细了解情况,并结合相关政策考察成果,撰写出1.5万余字的考察报告,为县委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为增强法院处理移民纠纷时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该院在深入研究分析后及时出台了《服务潘口水电站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竹山县法院服务潘口电站建设领导小组”,极大提高了法院在面临移民纠纷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同时成立了“服务潘口电站建设合议庭”,专司审理和执行涉及电站建设、移民搬迁中所发生的各类案件,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09年2月,随着移民建房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不断暴露出问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英忠敏锐意识到移民建房矛盾的复杂性和普遍性,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向移民指挥部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引起县主要领导和移民指挥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防止移民建房纠纷,帮助移民群众依法维权和规避风险,该院印发7000余份《竹山县人民法院致广大移民朋友的一封信》,从施工方的资质审查到建房合同的签定应注意的事项、建房过程的监管、建房质量的控制、建房款的给付方式、建房款的筹措方式、发生纠纷后应采取的补救措施和发生纠纷后应如何诉求等八个方面给广大移民朋友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意见建议,深受移民群众的欢迎,收到了二期移民建房纠纷明显减少的好效果。
    B.排难克险的坚强卫士
    2008年5月6日,坝址所在地南坝村1组小府坪村民储某、汪某等人以补偿标准偏低为由,组织部分村民阻扰坝区建设施工。县法院接受业主单位请求排除妨碍后,指定“服务潘口电站建设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将案件情况向县委做了汇报。经过周密的准备,该院第二天组织干警40多人到现场进行先予执行。执行现场遭到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执行干警宣讲法律和劝阻后,大多数群众停止了不法行为,个别人仍然不听劝阻、肆无忌惮地阻扰执法,该院在劝导无效后依法对7位村民实施了司法拘留,极大地震慑和教育了群众。执行完毕后,办案法官在组织镇村干部会同干警进一步做其他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的同时,对被拘留的村民当天进行了提审。通过法律教育,7位被拘留的村民均认识到了错误,纷纷保证今后依法积极配合电站建设,县法院陆续对他们提前解除了拘留。该案的执行,不仅排除了对电站工程建设施工的妨害,还有力地带动了坝区周边工程移民拆迁搬家。
    2008年2月上旬,原田家坝镇部分群众以移民安置补偿费过低为由堵塞田峪公路,魏某等人还殴打前往现场疏导交通、维持秩序的民警。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当年10月29日,依法判处被公诉的魏某等5人有期徒刑,起到了极大地震慑作用,为移民搬迁工作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C.“和谐移民”的幕后英雄
    移民搬迁工作进入实质阶段后,涉及移民群众的矛盾日渐凸显,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纠纷不断出现。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的同时,县法院还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发司法建议等方式,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电站建设和移民安置的各种矛盾纠纷,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坝区小府平群众一度因林地补偿不到位拒绝搬迁,副院长王申宏带领县法院工作组进驻后,分析认为林地确权不明是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分组核实,公示检举,现场确权”的建议,得到指挥部的充分肯定并采纳实施,化解了群众的不满情绪,避免了可能酿成的恶性群体事件的发生。
    上庸镇、深河乡两乡镇有15000余移民,是潘口水电站移民的主战场,三年来,管辖两乡镇的田家法庭接待移民群众来访1500余人次、来信300余件,调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071起。
    官渡镇是二期移民搬迁安置主战场。去年9月,街道居委会居民王某因对其土地被征收不满而阻挠移民户庞某建新房。法庭庭长胡刚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稳定局面、防止事态激化,随后耐心进行调解,最终化解了纠纷。
    2008年7月初,潘口河村为建移民新村需要收回程某占种的一块集体土地,遭到阻扰后,村委会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城关法庭审查后依法采取了执行措施,为移民新村建设排除了障碍。2009年8月,该移民新村又发生了一起村民明某阻扰移民建房纠纷。承办案件的法官朱名彬没有应村委会申请盲目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深入实地调查案件事实,并查证有关档案资料,用信服的证据和耐心的劝说使明某主动放弃了阻拦行为,从而平息了矛盾。
    宝丰法庭积极搞好法制宣传,及时向麻家渡和宝丰地方政府反映移民户的正当要求,协助做好稳控工作。
    除肩负维护社会稳定,创优电站建设和移民搬迁环境职责外,县法院还出色完成了首期20户77人、二期60户230人的移民包保搬迁安置任务,两次荣获“移民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5月以来,该院提供法律咨询370余次,发司法建议21条,共审理和执行涉及潘口电站建设和移民搬迁案件109起,判处犯罪分子5人,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78件,调撤率为71.6%。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沈学强说:“潘口水电站移民顺利搬迁,县法院功不可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对促进移民长治久安的新要求和加快“五化”步伐,实施“五县”共建的新任务,县法院将总结和传承过去积累的宝贵经验,继往开来,再接再厉,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刘先超 弓 长)

2008年12月1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英忠(左一)深入二期移民主战场官渡新集镇场平现场调研。

2010年5月6日,县法院在上庸镇举行移民案件执行款兑现会,12户移民领取8.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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