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针对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集中派出统一管理的改革后的情况,结合当前工作运行体制和机制,为加强对管辖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近期,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将对管辖单位有关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重点督查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审批、重要活动安排、财经财物收支、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工作的情况;遵守《廉政准则》、“十条禁令”,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情况登记等制度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以及其他需重点督查的事项。根据督查情况,对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议、决定,不自觉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的,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要求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工作,若有隐瞒不报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暗示、指使、强令有关人员干扰、阻挠督查工作等情形之一的,对负领导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陈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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