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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有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0-11-23 00:00 来源: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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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竹山网消息 近日,县公安局、司法局、人保财险竹山支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竹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明确工作职责的通知》(竹公2010[37]号),标志着我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竹山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部门主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积极为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调解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保障必需的工作条件。交警大队主要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业务的培训和指导,确保调解员具备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知识,保障调解工作公平,公正,合理进行。县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调解员认真培训,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并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商请财政部门解决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工作补助经费。财保公司主要负责保险理赔工作环节的程序衔接,并配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使人民调解员掌握相应的保险理赔业务知识和赔付原则。 (徐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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