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裕从
最近翻阅了两种版本的《竹山县志》,又查阅了某些古籍,两相对照,互为校勘,存真去伪,对于竹山的历史情况有了一些粗浅了解。县志的记载,有的印证了民间的传说,有的与传统习惯说法不同,有的与正史略有出入,有的与府志稍有悖谬。尽管如此,对于帮助我们认识竹山的过去,早日将竹山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山区,却大有裨益。因此,我们把从故纸堆里拣来的东西,掸掉灰尖,呈献在读者面前。
纂志
竹山最早的一部县志,写成于清代雍正年间(1723年—1735年)。作者是当时知县史求忠,他说:“志乘原本旧章,又旁采众说,裁为一代之书,而竹独无之。余寄居斯土,亦既有年,每一念及,代为心恧。于是远征文献,近询故旧,复出于经史百家,博嵇而约取之,以错综其旨而成一书。”竹山的第一部县志就是这样产生的。由于没有旧志可供参考,一切都从头做起,难免有不足之处,正象当时有人批评这部县志“规模草创,缺略不全”。可惜的是,这部县志在清代就散失了,没有流传下来。
时间推进到乾隆十六年(1746年),知县常青岳主持修纂了第二部县志。他以史求忠的残本为依据,结合当时的情况,“广搜博采”,又召集县内“诸绅士相与嵇考”编纂而成。当时人说这部县志“其条分缕析,繁简得宜”。乾隆三十年(1765年)尹一升任竹山儒学教谕,将其修改润色,使之更为完善。
嘉庆九年(1804年)范拼谷来竹山视事,经过几年的努力,在常志的基础上,纂修县志成帙。这第三部县志质量较好,以至博得翰林院侍讲茹芬的赏识,为其作序推荐。 又过了五十多年,咸丰九年(1859年)周士桢任竹山知县,得知过去县志“版已荡然无存”,“即慨然以重修自任”,于是邀请“城乡绅耆数十辈,分任采访,互为校订”,着手编写新的县志,经过六七年的努力,于同治四年(1865年)写成。“凡增入新志,皆取于学士之赠言,国人之公论”,做到了“旁搜远绍各以类附,考核欲其详明,文辞归于古朴,记事者必提其要,纂言者必钧其元。”
这以后,清政府日益腐败,内外交困,江河日下,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大约也就没有心思和力量来组织编写地方志了。周志也就成了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最近的—部县志了。
沿 革
竹出县地处鄂西北边陲,“联络州陕,控引江汉,据郧襄上游,为全楚藩屏。”西周时期,诸侯国比比皆是,竹山属古庸国,公元前十二世纪,庸国随同周武王伐纣灭商。
历史在跳跃式地前进。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古文献上没有关于庸国的记载。直到春秋后期;我们才能在孔子编的《春秋》上看到古庸国的消息:“鲁文公十六年(公元前611年)楚灭庸”。《左传》注解这一句话说,晋文公十六年,楚国派大将卢戢黎率领士兵三午,攻打庸国,庸国不堪一击,被楚国所灭。从此古庸国不复存在,它成了楚国的属地。
楚怀王十七年(公元前312年),秦国派兵与楚国军队战于丹阳(今河南丹江北岸),楚军大败,秦杀死楚国士兵八万多人,占领汉中一带,于是古庸国的地盘又属秦国管辖了,公元前304年(楚怀王25年),秦国为统一中国,采用“远交近攻”的策略,主动将这一带地方还给楚国。谁知到了楚顷襄王十九年(公元前280年)秦楚双方又动干戈,楚军败北,楚顷襄王将上庸汉北一带,再次割让给秦国。(以上均见《史记•楚世家》);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为了加强统治,确立郡县制,把全国划分为卅六郡,在此置上庸县,属汉中郡;
西汉初年承袭秦制,上庸仍属汉中郡。汉武帝时在全国设置十三州,上庸属益州汉中郡。东汉末年,上庸升格为郡,下辖北巫,安乐、武陵、安富、微阳五县,仍属益州节制;
三国时,仍设上庸郡,属魏国的荆州管辖;
两晋承魏制,设上庸郡,属荆州管;
南北朝时,上庸郡太守管辖七县,除原来五县外,又增加了上庸县和吉阳县,不久将上庸县改为安城县,西魏时又改为竹山县。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竹山县是古时上庸县的来历;
到了隋朝,把竹山县分为上庸,竹山两县,加上光迁、永清两县,隶属于房陵郡、郡治在房州(今房县);
唐太宗时,将全国划分为十道,竹山县属江南道房陵郡;
到了宋代,房陵郡升格为保康军节度省,竹山县归其管辖;
元代,竹山县属奉元路襄阳府管辖;
明初,承袭元制,成化十二年(1476年)设立郧阳府,竹山县归其所统。同年,又将竹山西部另置一县,即竹溪县;
清代,因袭明制,道光二年(1822年)将竹山、竹溪、房县三县之南乡另置一县(似有误,今照录)。即今陕西省白河县;
民国以来承袭清制,没有变动。
县 名
竹山县名的来历,说法有二。—种说法是北朝西魏大将侯景,投降南朝的梁,不久又领兵反梁,攻陷台城(今江苏省南京市郊),梁武帝在台城饿死,侯景又归附西魏,公元552年被杀,史称“侯景之乱”。此事发生以后,西魏进行整顿,对与南朝搭界的蜀楚—带加强统治,将上庸县改为安城县,反映出西魏统治者要保卫领土安全之意。后来南北朝对峙局面日趋和缓,西魏又将安城县改为竹山县。唐朝李吉甫在《元和郡县志》中说:“县邑之北百里,有黄竹山。昔时山多竹,其色皆黄,故西魏命邑名曰竹山。” 另一种说法是城西五里有一山,名为筑山。相传汉昭帝(公元前86年——前81年)曾派将屯兵筑口,即是此地。此山四周,各有—眼泉水,一年四季泉水不断,此水清冽,烹茶酿酒,别具风味。数百年后,泉水干涸,筑山之名亦渐渐被人们淡忘,“竹” “筑”两字谐音,于是,筑山就被称为“竹山”了。民间传说此山有两根水桶一般粗的百年老竹,因此,改“筑山”为“竹山”的说法似乎就更有道理。但是,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资料,却没有这方面的记载。
这两种说法哪一种对?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志》,是我国古代一部内容较充实、成书较早的地理著作,这部书将唐代十道所属的府、州、县的历史、疆界、山川等等都作了详细记载,千余年来,全国以至州、府、县、村镇的地方志,都按照它的体例、规格来编写,是公认的权威著作。这样看来,我们似乎应该认为李著中对竹山名称来由的解释是正确的。但是,我们见到的县志中没有黄竹山的记载,目前北乡一带人民中也没有关于黄竹山这个小地名的说法,同时李吉甫是唐代著名学者,身居长安(今陕西西安),以当时的交通工具和科学水平而论,他没有可能在全国各地进行实地调查,对所掌握的材料一一核实。因此,不能排除以讹传讹的可能。至于“竹山”即“筑山”一说,民间至今仍认定城西五里确有竹山。可惜的是史书上没有这方面的记载,所以只好认为此说似是而非。
由于资料的匮乏,目前,我们还无法有把握地肯定这两种说法,究竟哪一种是正确的,只好存疑,把这两种说法交一并介绍给读者,请自行判断。同时也希望对此有兴趣者进一步研究,以期得出正确的结论。
至于竹山的疆域,历代均有变迁,限于资料,我们无法对这些变动作具体的说明。这里我们只能根据县志的记载,介绍清代竹d1县的范围。县城东六十里抵界山,与房县接壤;南四百八十里抵界岭,与四川夔府大宁县官山相交,西一百廿里抵草鞋垭,与竹溪县县河铺为界,北一百八十里,与陕西白河县顺水寺界,又一百四十里抵左吉关,与郧县简池为界。东西广一百八十里,南北袤六百六十里。当时县城至郧阳府陆路三百六十里,水路五百廿里,至省城陆路一千五百六十里,水路二千三百廿里。这样看来,现在竹山县的范围,大体上是清代同治年间(1862年——1874年)确定下来的。
县 治
竹山县城最早建于何时,已不可考。目前的县城是明代成化三年(1467年)由知县杨春主持修建的。当时是土城,范围不大,绕城二周,只有一千八百步(约三里),城高—丈二尺。成化十四年(1478年)进行扩建,城周达三千步(约五里),随后又有小的修建。明末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在鄂西北活动,崇祯七年(1632年)知县毛一骏谎报军情,把县城夷为平地后逃走。
清初,县城没有修复,“履任者犹驻郡城,或栖乡寨”。嘉庆二年(1797年)开始县城复修工程,“砌砖成门,叠石成墙”,数年后竣工,城高一丈七尺五寸,城四周七百廿五丈,城垛八百廿五个,较旧城大而高,大体上奠定了解放前旧城的规模。
县署设置的主要官员。知县是主管一县的最高长官,手下有钱谷、承差、稿案、经承等官吏,分别办理各种行政事务,教谕是一县的学官,主管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训导是协助教谕教育所属生员的学官,巡检是一县的武官,掌管军队,以镇压人民的反抗为专职,典史为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如无知县则典史兼领知县的职责。知县年俸最高,据县志记载,同治四年(1865年)知县的年俸是白银四十五两。这笔钱究竟有多大的价值,生活在今天的读者,大都不甚了然,我们只好用物价来比较说明。当时白银一两值一千钱,稻谷一石值五、六百钱,白银一两可购买稻谷近两石。马夫的年俸最低,每年只有六两白银,叫工食钱。
竹山县古时有多少人口?清代以前没有准确数字,清代以后实行“摊丁入亩”的赋税制度,各地每年要将人口数报户部备案,以便征收地丁银。为了说明竹山县人口增长的情况,我们挑选三年上报人口数,排列如下:
年代 人口数 备注
乾隆卅七年(1772年) 171783人 包括流民(下同)
嘉庆九年(1804年) 184218人
咸丰八年(1858年) 30210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