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17日,在县检察院的主持下,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与被害人郑某达成刑事和解,随后该院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作出不予逮捕决定。
2月14日,肖某因外甥女被其丈夫郑某殴打而与郑某发生争执,将从中劝架的郑某父亲打伤,造成郑某父亲三颗牙齿折断,3月11日公安机关以肖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承办人经过审查,认为这是一起发生在亲人间的轻伤害案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但因郑某父亲提出高额索赔,加大了和解难度。
承办人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积极征询被害人及嫌疑人家属意见,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及时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相关合理建议,经过承办人耐心的法律讲解和情绪疏导,被害人终于对肖某的殴打行为作出了谅解,并达成了较为合理的和解协议。随后,该院根据达成的刑事和解意见,依法对肖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徐文灵 陈兵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