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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二孩父母生育保险待遇视同一孩 产假最低98天
发布时间: 2014-03-31 09:07 来源: 编辑: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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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金报讯 (记者丁玥 通讯员黄励、杨萍)单独二孩家庭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昨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生二孩的职工,应和生一孩时享受同样的生育保险待遇,单位若不为已育职工参保,职工生育二孩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埋单。
  生二孩的女职工同样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也要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据楚天都市报
  我省单独二孩产假最低98天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谢玲 通讯员黄励)我省“单独二孩”政策已启动,昨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称,女职工生育至少可享受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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