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陈敬明 席天生 通讯员 贺新建 报道:昨日,记者从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联席工作会上获悉,对于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等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检验结果的行为,将被处所收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质,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公安交管局共同出台《十堰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规定,监管对象为十堰市辖区各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方式主要采用核查、分析网上数据、明察暗访、新闻媒体曝光等8种方式,主要监管的内容有检验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参数设置、数据保存、日常维护、非法中介治理和打击情况等9项内容。
《办法》规定,将重点查处出具虚假安全检验结果等7大违法行为。对于设备未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出检定有效期的或设备达不到要求,由质监部门进行处理,可以责令限期整改或更新设备,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对于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机动车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等出具虚假机动车安全检验结果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检验机构处所收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安检机构超出批准的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由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以下罚款,经警告再次发生的,报省质监局撤销安检机构检验资格。
为保证《办法》落实到位,三部门将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互通情况。每年至少联合对全市所有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开展一次星级评定,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据质监部门通报,2013年的星级评定结果中,郧西县顺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为星外等级,被处以3万元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链接
2013年度全市安全检测站星级评定结果
四星级安检站:十堰市安龙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星级安检站:郧县天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丹江口市金盾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综合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星级安检站:竹溪县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十堰市武当山特区昌福车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十堰市奥龙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房县同创实业有限公司、竹山县机动车辆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郧西县顺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为星外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