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月6日,记者在县城管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五城联创”工作,减少噪声与空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即日起禁止在县城中心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严肃查处。
县城禁鞭具体范围是:东至城关莲花村、桥东村,西至潘口水电站,南至城关镇南门村至潘口乡悬鼓洲一线,北至邓坪工业园环形区域。禁鞭时间为:除每年农历腊月28日至次年正月16日,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确保禁鞭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宝林为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县公安局为禁鞭责任主体,组织查处非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会同安监、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县监察局负责对禁鞭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问责。县五创办加强工作督办,并把禁鞭工作纳入相关责任乡镇和单位“五城联创”的考评。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公室出台管理细则,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受理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与查处,并会同安监、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全面开展禁鞭巡查,对违规运输(携带)、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市民有权制止、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提供视频、照片等证据。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禁鞭信息举报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袁平凡 朱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