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3月3日,宝丰镇小堰村村民肖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且阻挠民警正常执法,把执勤民警咬伤,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现查明:2月27日16时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346国道宝丰集镇巡逻时,发现该镇施洋大道北大街十字路口红绿灯附近有几台车辆违停,遂用喊话器责令车辆驶离,而其中一台车号为鄂C6F858的小型汽车在民警多次喊话后仍未驶离,于是民警万鑫便下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在纠违过程中,该车驾驶人肖某态度恶劣,不服管理,且拒不承认其违法停车,只是临时靠边,并大声扬言自己是残疾人,曾多次违法到交警队都没有受到处理,交警拿他没办法。在口头批评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民警决定依法(肖某系无证驾驶)对违法车辆予以暂扣,可肖某拒不交出车辆钥匙,于是民警便叫来拖车欲将车辆拖走。为保障违法人肖某的人身安全,民警请他自行下车,并告知其若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将强行将车拖离,还要依法追究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责任。可无论怎么劝说,肖某就是拒不配合。于是执勤协警黄野、陶坤强行将其拉下车,并拉着他上警车到交警队接受处理。肖某乘两协警不备,一口将协警黄野的左手小臂咬伤,然后大声喊叫自己没错,声称民警对其故意刁难,以引起围观群众对他的同情及对民警正常执法的质疑。鉴于正常执法无法进行,民警万鑫一方面给周围群众解释原由,一方面联系宝丰派出所增援。此时现场许多百姓也向民警反映鄂C6F858小型轿车多次在红绿灯附近违停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理应严厉惩处。随后快速赶来的宝丰派出所民警将其强行带离现场,并将该案移交县局刑警大队处理。
后经公安交管综合平台查证,鄂C6F858小型轿车目前已累计扣分123分,罚款5300元,其中闯红绿灯19次,违停12次,超速1次,逆向行驶1次,一直未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目前,此案在侦。(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