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4月6日,竹山县纪委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
竹山县深河乡王某擅自在属深河乡人民政府所有的葵花寨集体林场盗伐杉树56棵,2015年6月26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2016年4月6日,县纪委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
作为南水北调的源头,我县深入推进 “绿满竹山”行动,大力实施山绿、路绿、河绿、城绿、园绿、村绿、院绿、地绿“八绿”工程,不断强化环保意识,建设生态屏障,保护堵河水资源,服务南水北调,今年春季已完成植树造林40000亩。
现在,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深入人心。在此呼吁,每个公民都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党员更应以身作则,为维护生态安全作出应有贡献。(县纪委审理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