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缴存单位和干部职工群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年度结息日。为确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7月1日(星期五)、7月4日(星期一)将进行2016年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结息、结转工作。届时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发放等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收件业务照常进行。7月5日(星期二)恢复各项业务办理。
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对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