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8月23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人王某合并重处行政拘留7日,罚款二千元。
8月18日20时40分许,王某驾驶鄂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由西往东行驶,行至施洋像转盘路段遇交警一中队执勤民警履行检查。经查,王某既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又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时,经上网查证,王某曾于2015年10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过行政处罚,故本次构成再次饮酒后且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县公安局审批,决定对王某作出上述重处决定。目前,王某正在竹山拘留所被执行行政拘留。(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