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袁平和 报道: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全国28个地区作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我省仅武汉市和十堰市入选。
《通知》提出,强化城市适应理念。统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理念,科学分析气候变化主要问题及影响,加强城乡建设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发展目标体系,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修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标准,健全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管理体系。
《通知》要求,以全面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核心,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适应,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政策体系,创新管理体制,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完善相关规划建设标准,到2020年,试点地区适应气候变化基础设施得到加强,适应能力显著提高,公众意识显著增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典型范例城市,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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