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网消息 1月1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张某在得胜人民法庭执行法官胡克文手中拿到了一叠沉甸甸的案款,笑容满面的说:“胡法官,太感谢了,两万元一分不少,这笔钱欠了四年,没想到你们还能执行回来”。
2012年,原告张某与被告童某签订协议,约定共同发展袋料香菇、木耳产业,原告张某以袋料工具设备及财产作价200000元与被告童某进行合作,待原告张某将投资收回后,与被告童某平分利润。后期在经营过程中,双方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被告童某独自经营该香菇基地,由童某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张某技术转让与设备折旧费30000元,此后,被告童某只履行了部分义务,余款20000元一直迟迟不能给付到位,张某无奈,只好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被告童某立即偿还欠款20000元,但判决生效后,童某未自觉履行,案件随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童某责令履行义务,但是童某一直表示没钱还款,而执行法官多方查控、走访,又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法官胡克文获悉被执行人童某在外收回了一笔欠款,现在有了履行能力,于是迅速出击,带领干警立即驱车前往童某住所,将童某堵在家中,准备对其实施拘留,这时童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将20000元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案件终于顺利执结,受到了申请人好评。(袁伟栋 张白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