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世根 张超
今日竹山网消息 目前,我县城区瓶装液化汽价格已由8月初的50元暴涨到65元,涨幅达27%。液化气价格上扬,无疑增加了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而让他们心中有种无言的苦涩。
据了解,入秋后,十堰市及各邻县液化气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上涨。经调查,我县液化气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有其三:首先是受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影响,使国内液化气生产厂家的出厂价普遍上涨。液化气经营企业的进价涨了,销售价自然会受波动而上涨。其二,是由于液化气运输是一种特种行业行为,专业要求高,而随着公路治超,油价上涨及各地的扩修公路,使液化气运输成本增加,导致价格上扬。三是经过县质监部门依法对液化气市场进行整顿规范后,取缔了一些不合质检标准的液化气代灌点,使城区液化气站仅剩了3家,已形成特种行业垄断经营局面。
目前,我县瓶装液化气价格属市场调节价格,由经营者依据市场供求自主定价。这直接牵连城乡居民生活的事,物价部门能不能限定经营价格呢?对此,记者走访了县物价局,该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九月初,他们已经向省物价局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将瓶装液化气价格作为垄断行业价格对待,纳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目录。二是出台液化气价格管理办法,建立液化气价格调节基金,以平抑因进货价格上涨而带来的销价波动。三是物价、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液化气市场进行监测、检查,发现短斤缺两、降低质量、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应加大查处力度,并在媒体公开曝光。这三点建议现虽未得到定论,但问题已经提出,规范办法也将会得到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