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一次性兑现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的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6号)和《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竹政办发<2008>129号)精神,县人口计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退休职工原企业主管单位、城关镇等单位密切配合,对2008年底以前的企业退休职工应享受计生奖励的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建档、资格确认、对象公示;确定了资金负担责任主体、落实奖励资金渠道和兑现方式等工作;全县首批锁定计生奖励对象660名,由县级财政负责兑现的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633名。
由县级财政兑现的633名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每人奖励3500元,于201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兑现到位,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账户上,请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及时到银行查收;供电、石油、农行等在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每人奖励3500元资金,按鄂政办发<2007>116号文件要求,由本企业负责解决,确保2010年4月底以前一次性兑现到位。
联系电话: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0719—4231330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0719—4225661
2010年 4月12日
